《狂人日记》读后感

时间:2024-06-17 14:36:05
《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读后感

一天的时间眼看就要结束了,今天一定有不少的收获吧,不如趁现在好好写一篇日记。好的日记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狂人日记》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狂人日记》读后感1

前几天,我阅读了《狂人日记》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掀开了白话小说运动的序幕。

《狂人日记》这篇文章形式上文白兼有。正文采用白话,序是文言形式。在当时确实掀起惊涛骇浪,有裂云穿石的效果。

《狂人日记》的一、二部分归结起来就一个“怕”字。“狂人”“怕”的缘由,无非是赵家的狗“看我两眼”、“赵贵翁的眼色便怪”、街头的人在议论、小孩子在议论——“狂人”就多情地将这些活动都解释为“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的信条在脑海中不断暗示自我。别人最平常可是的`动作在他看来便是针对自我的。

这篇文章好是好,但我相信,这是经过作者(鲁迅)长年累月的积累而成的。所以,我认为关键的问题在于积累,勤奋。古人有云:“十年寒窗,九盏熬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是这个道理。这是告诉人们,不论做什么事情,“一步登天”是办不到的!!!所以,自主的去积累,是写好作文的重要条件。

须知,在寻求知识的过程中,不可能尽是整块面包,而要我们“一粒一粒米”慢慢积累。成果,不时地皮上的积水,它是藏于厚土和岩石之下的清泉。它需要孜孜不倦的努力。

积累是一件由少到多的,从无到有的渐进工作,得从一点一滴做起,日积月累,才能办到,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始于毫末”。

光积累还不行,还必须付出辛勤的劳动,对一个勤奋者来说,成果是成正比例的他洒下的汗水多大,便会有多大的成果。大家熟知的明代大文学家张博小时勤学苦练,每篇文章他都要手抄七遍读懂背熟,所以他把自我读书的房子叫做《七录斋》,因抄文章,受伤磨起了老茧。

所以,我期望大家照我说的尽量去做,成为一个优等生!

《狂人日记》读后感2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狂人日记》的独创性主要表现在大胆采用写实与象征相调和的方法。象征和理想的紧密交融,象征又做到含蓄和明朗的和谐统一,也是的突出特点。小说充满深切的.哲理意味,使心理刻画具有凝重深沉的格词。对鲁迅自身的灵魂袒露和潜意识的表白,也是值得人们深深品味的一个特点。《狂人日记》采用日记体,各个章节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形成一个完美无缺的整体。从艺术风格的角度而言,《狂人日记》树立了时代性和民族性相统一的楷模。

《狂人日记》读后感3

初读《狂人日记》,认为这篇小说毫无逻辑,可渐渐地,渐渐地,便读懂了鲁迅先生在小说中所要表达的情感。

《狂人日记》以日记形式记述了“我”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中逐渐走向绝望。真实逼真的言语,没有任何多余的修饰,用平白的语言向读者展示一个没有人性,人吃人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心惶惶,大家都恐慌哪一天自己会成为餐桌上的佳肴;在这个社会中,人们思想麻木,盲目地随波逐流,不分是非黑白,与黑暗同流合污,没有人站出来拯救世人,哪怕是一句呐喊……

“狂人”的第一则日记就吸引了我。虽然只是平凡普通的五句话。但这平凡与普通,却又与众不同,平凡得出奇,普通得入胜。

鲁迅意识到了制度的可怕,人与人之间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只是猜测,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

也许《狂人日记》真正令人感到震撼,惊悚的`不是鲁迅先生对“吃人”的洞察,甚至不是小说结尾“救救孩子”的呐喊,而是狂人无比震惊的“我也吃过人”的发现,那是一种关于自身罪过的觉醒。

鲁迅用文字去唤醒当时昏庸的人们,反省自身,《狂人日记》这篇富含深刻哲理的短篇小说值得我们去回味,更值得我们去深思。

《狂人日记》读后感4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狂人日记》。“狂人”从字面意思来看,就是狂妄自大的人,但读了鲁迅《呐喊》集中的《狂人日记》,我对狂人一词便有了另外的理解。

《狂人日记》小说主要内容是以个“狂人”的所见所闻,指出中国文化的朽坏。日记前言以文言文书写,为日记作者的一位友人所写。日记作者之前患了“迫害狂”的病,他已痊愈。日记则以白话文书写,为作者患病时的所见所闻。

《狂人日记》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日记体小说,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写于1918年4月。该文首发于1918年5月15日4卷5号的《新青年》月刊,后收入《呐喊》集,编入《鲁迅全集》第一卷。小说写出了当时的封建思想,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写,揭示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黑漆漆的,不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似的狡猾……”这句话,意思不仅写的是“赵家的狗”,写的还是当时的人们,就算知道是错的,也没有一个人敢上去说,吃人,人血馒头,嫁公鸡,写的当下淋漓尽致。

而鲁迅以这样的形式,批判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向人们呼唤,想要唤醒人们的良知和思想道义。

《狂人日记》读后感5

《狂人日记》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短篇白话文日记体小说,同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第一 部现代白话文小说。

首先来简要介绍一下这篇小说吧:“我”一旧同学昆仲在生病时写了日记,刚好我又回乡探亲,得到这一旧同学的日记,由此引出下文。昆仲因为在多年前踹了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于是被乡里人视为异端,都觉得他是一个疯狂的人,整天把他当成鸡鸭一样关在房间里,并且他怀疑他哥哥们密谋要杀他吃他肉。害怕的昆仲去劝说他哥哥不要吃他,说在一群吃人的人中迟早也会互相吃尽 ……此处隐藏3027个字……>黑暗是什么?是负着空虚的负担,是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是精神上的愚昧,是肉体上的束缚?是不可逾越的高山,是刺痛灵魂的荆棘?是刺破心灵的的暗礁,亦或是无知的奴隶,卑微的侍者;还是时代的诡异?

《狂人日记》中记叙“人吃人”的灾难,当鲜血淋漓的人被一个个饥肠辘辘的“野兽”狼吞虎咽下去,他们面不改色,一副泰然自若,若无其事的样子,谁会知道在他们虚伪的外表下,竟在筹谋瓜分人的阴谋。麻木的肢体,被俘虏的意志,被摧毁的精神,一个个眼神呆滞,时代的黑暗使他们蜕变,蜕变的.狠毒、无知,昔日善良的种子已被恶毒的藤蔓所缠绕,命运的不公使他们沦为这个时代的牺牲品。被奴役的肉体,被驾驭的思维,被溶解的顽强,俨然一副野兽的样子。而时代的里程碑终以血腥,愚蠢,残暴,无奈结束。

生存的意义就是打破这种局面?还是苟且偷生,沦为这个年代的战利品?还是力挽狂澜,用生命的薄弱去挑战时代的高度,那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被时代缴获,被命运折磨,忍受莫大的耻辱,最后酿造一幕幕悲剧!将灰色的天空染上鲜红的血迹,以唤醒支撑灵魂的血液,忘却坚持生命的理由。被灌以污水的幼苗,被摘取花瓣的蓓蕾,变得扭曲,变得丑陋。被侵蚀过的肉体,留下蛆的痕迹;被打碎过的内心,留下玻璃的足迹。

被鲜血浸染过的心,早已不堪一击;被狠毒俘获过的梦,早已支离破碎;被冷峻触碰过的脸,早已伤痕累累。

《狂人日记》读后感12

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山,后改名周树人。《狂人日记》这本书的作者也就是鲁迅所编写的。

《狂人日记》主要收集了鲁迅的三个白话小说:《呐喊》、《彷徨》、《故事新编》。由各种故事表达了封建社会对人们的压迫和迫害,讽刺了当时被封建社会所感染的人们,也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旧社会的黑暗。

就拿《呐喊》里的一篇散文狂人日记来说。

这篇文章中写了“赵富翁”和“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脸色铁青,家里的人都装作不认识“我”,他们的眼色,也全同别人一样。佃户村里的一个“恶人”被村民打死,几个人挖出他的心肝,用油炒了吃,于是“我”就认为他们也要吃“我”,大哥作文/找了一个老头子给“我”诊一诊,“我”认为老头子也是刽子手扮的,让“我”静心养一养不过是想养肥了吃“我”。后来又认为“哥哥”要吃“我”。

这篇文章里提起了好多次“吃人”,也许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丧心病狂的人写的'“一派胡言”,但是我认为鲁迅所写的“吃人”应该是说的旧社会里的一些官僚和地主也就是一些有权利的人,对底层劳动人民的迫害。

文中最后的一句话: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救救孩子……”这句话,也许是“我”对打破黑暗的旧社会的期望,希望旧社会不要在迫害其他人。

“狂人日记”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以前黑暗、封建的旧社会对人民压迫和迫害。

《狂人日记》读后感13

鲁迅的话题讲地话,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因为鲁迅是如此的独特、如此的博大。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资料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明白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我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而他为了能够飞的更高更远,就拼命地让自我的翅膀变得更加完美,更加无懈可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世人能够大饱眼福,欣赏到更多更好的作品。

除了《阿Q正传》,《狂人日记》就是鲁迅最出名的小说了。这片短短的小说在今日被定为向旧社会、旧礼教挑战的“战书”。与此同时,也成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必读物。《狂人日记》“吃人普遍”这个“事实”在后边屡屡出现,构成这篇文章的主题。赵贵翁、街上的人、打孩子的女人、两个医生、狼子村的佃户,甚至自我的亲哥哥、亲娘也都吃人。最终,连“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整篇文章连接紧密、层层深入是一篇十分具有吸引力的文章。

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一片更加宽广的天空。

《狂人日记》读后感14

《狂人日记》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日记体小说,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写于1918年4月。该文首发于1918年5月15日4卷5号的《新青年》月刊,后收入《呐喊》集,编入《鲁迅全集》第一卷。

这本书中,有很多“吃人”。有很多人因为利益等,而把人“吃掉”。当然,还有另一种吃人:旧社会中,人们认为血馒头吃了能治肺痨,于是,在处决犯人时,便有人想刽子手买人血馒头治病。这种就是真正的吃人了。在这两种吃人中,当然,第一种较多。

这本书虽是以一个患有迫害狂恐惧症病人的视角写的,却清晰地体现出了旧社会的`黑暗。就因为利益,让一个活人像牲口一样失去自己生的权利,活的余地。这让我想起了《家》中的鸣凤,她就是因为利益被迫变成了交易对象,此书中的鸣凤就是被“吃掉”的。

回归正题。书中的疯子非常害怕被吃掉,所以,在他眼里每一个人都是青面獠牙的,在他所看到的书中,全部都是“吃人,吃人“。这个人还认为所有人都想要吃掉他,甚至认为他的哥哥也要把他吃掉。如此,我感觉他想的有些夸张,但不难体现出旧社会的黑暗,混乱,与人吃人的制度,弱肉强食的制度。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带着一副假面具,而那个疯子所看到可能才是每一个人最真实的一面。

现在,人吃人的现象还是有一些的,希望,人吃人的状况会永远消失。

《狂人日记》读后感15

读了《徐悲鸿学画的故事》这篇文章以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徐悲鸿的爱国情怀。让我想起了邓小平爷爷说地话:我是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徐悲鸿也是这样,他用自己的努力,也为中国争了一口气。文章主要写了徐悲鸿在外国留学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外国学生侮辱中国,徐悲鸿十分生气就与他比赛,看谁无能经过他的努力,他成为了著名的画家,为中国争了气。徐悲鸿的爱国精神体现在他的努力上,他每次去临摹名画,都是带着一块干面包和一壶水去的,一去就到闭馆时间才回来。自从国家被侮辱的那一刻起,他就下定决心为祖国争气,让我感受到了他的好品质。最终,在他的努力下,他完成了目标,给祖国争了光。这位伟大的爱国人物使我又想起了奥运冠军刘翔,他也是一位爱国的人物,在他受伤的`情况下,还坚持跑步。在奥运会上,刘翔扭伤了脚,但他并没有放弃比赛,而是坚持地向前冲。即使他跌倒了,他也会用自己的那最后的力气爬起来,因为在他的行踪还有一个信念:我要为国争光。只要有这个信念在刘翔的心中,他就一定会爬起来的。他最终也是经过努力,得到了冠军,不仅自己争了光,也为祖国争了气。鲁迅先生说过:“惟有命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徐悲鸿也是这样,他的爱国精神永远记在了我的心里。我们也要想他一样,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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